- 爱碧
初相遇,道格拉斯十七岁,米莉亚八岁。
一个是半大少年,一个是早熟女娃。原本难以想象会碰出什么火花,唯一相同是两人的口头禅,“我已经是大人了”。
我还是不甚明白那种急于成为“大人”的心理(我是多么想留住飞逝的时光啊)。想来在严酷的西部世界,那弱肉强食的环境里,年纪幼便是弱小的代名词。越是心灵强悍的人,越希望变得强大,早日摆脱“弱者”的地位,于虎狼环伺间从容生存。
道格拉斯和米莉亚,就是那一模一样,渴望强大的小孩。他们的气质如此相近,所以,性格也这般契合。整本书,你看到他们在拌嘴争闹,针锋相对,却从不曾怀疑,他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可是,偏偏年纪上相差了九岁。
九岁,搁在今天也不算什么差距。然而在道格拉斯心中,他第一眼见到的米莉亚是八岁,这年龄感便似生了根,纵使岁月催人,花蕾绽放,长成亭亭少女的米莉亚,他看来还仿佛是八岁一般。当年那满脸顽倔爱逞强的小女娃,于今仍旧是满脸顽倔爱逞强。小米莉亚与曾经的小道格拉斯是多么相像啊,害怕孤独却不懂撒娇,只知道猛烈地向这冷酷世界反击,面对温情和美好时反而不知所措。看着她,仿佛看见长大前的自己。
她第一次撒娇,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软弱而哭出来时,是在他手中。他手上仿佛还有着她小小身体的触感;当时他所涌上来的感情,是一种的父爱。这种感觉荒谬而真实,且没有随时间而消移——他不由自主地用爱孩子的心情去爱她。
然而,在他手中的小米莉亚,不知不觉中成长了,并且以成熟女人的方式爱上了他。他又要如何把父爱,一下子转变成对异性的钟情?
——道格拉斯,留住时间。我会和你同年的。你就不要把我当小孩。
在感情上,女孩子往往要比男孩早熟。尤其像米莉亚这样被环境催熟的女孩;当她向道格拉斯承认自己的软弱时,心里便模糊有了一种认定,即使当时不明白是什么,过得几年便足以理清感觉,并对此坚定不移了。而道格拉斯,虽然早已成为“大人”,在这方面却依旧懵懂,不知道如何调适心情,以回应米莉亚的爱意。
可其实啊,他或许就是以自己的方式在回应她吧。
他停住了自己的时间。身体上成长,心理却停留在十七岁那年,等待米莉亚追赶自己的脚步。他还是那样幼稚,随时随地可以和八岁、十三岁、十七岁的米莉亚斗气拌嘴;还是那样不解风情,面对异性的示好不知所措。这么些年来,他也许长高了一些,可是性格和脸却完全没变,只有发型变了。米莉亚怎么说的?“你把刘海放下来,就和那时一模一样!”
“——现在是十七岁和十七岁了。”
他封存着感情等她。封存得太好,甚至连自以为是的“父爱”,也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反而造成米莉亚的挫折——好不容易追赶上了啊,为何无法打破那重障碍?难道要等我赶过了头,换你来追我吗?
作者大概也很挫折。所以只好用最老套的桥段——失忆,来帮他们一把。
的确老套,但也只有这么猛烈而突然的一击,才能改变顽固男人的心情。想当日朝夕相对、耳鬓厮磨,音容笑貌无比熟悉的女孩,如今看他的眼神恁地生疏。甚至问:你是谁?是我的什么人?
怎么回答?
重遇的她被抹消了过去,她没有道格拉斯所记得、九年间的共同记忆;此时在他眼前,是第一次相遇的十七岁米莉亚。对她的一切感觉于是翻了新,再说不出“父爱”两字,连称兄道妹都觉突兀。
太爱这里的感觉了,一点点的暧昧、迷惑,不明所以的气恼;焦急担心的话到了口边就变成责备,可是,偏偏让人感觉温馨。道格拉斯,你不知不觉,终于开始修习恋爱了啊。
那么,现在是十七岁和十七岁。你等到了米莉亚,一起恋爱吧。
- 爱碧
唐人传奇《霍小玉传》中,霍小玉的结局是被李益抛弃,乃断钗绝盟,面唾情郎,含恨而终。临终前恶狠狠发誓: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显出弱女刚烈性情。
明人汤显祖将传奇改编成戏剧《紫钗记》,保留了故事骨干和主要人物,但结局是以大团圆收尾,作为呼应,男主角李益的形象也自然作了最大改动,变成有情有义、不为权势所动的好男儿,霍李之险成悲剧,也不过是小人讥谗、流言所伤的误会而已,其社会性是大大削弱了,正好合贾母所讥“才子佳人”的俗套。不过一般世人情趣所在,也好皆大欢喜,何况汤显祖撰戏笔力甚强,《紫钗记》流传之广,遂盖过《霍小玉传》。
至今人唐涤生再将其改编成粤剧,基本沿用戏剧《紫钗记》的情节,结合了粤语本身的特点以及粤曲的特色,词雅曲清,在广东传唱一时。黑白片年代由香港名伶任、白担演,制成电影,而成戏宝,至今无人能超越。剧中由于李益形象被拔高,霍小玉则相应显得更加柔弱,更突出其痴情一面。原传奇中的绝命词,在这里借用为诉苦的怨词,词曰:
君虞,君虞,妾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徵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矣!
最后的四句恶誓,则理所当然地删掉了。
全剧唱词填得极美,最后一折以古曲“春江花月夜”为调,词曲互映,尤其令人回味无穷。
却想起一处细节——
李益向小玉解释被卢太尉软禁,小玉万般不信,含酸带醋,想象卢家小姐向李益投怀献媚的情状:
“佢在你乘龙日,半绕盘龙髻插玉燕钗,腰肢款摆上画阁中,投怀向君弄髻描容。佢斜泛眼波,微露笑涡,将君轻轻碰。紫玉燕珠钗不惜千金买来耀下威风。”
这段唱词由白雪仙唱来,连音调都特意拔尖,听去尖酸到甚至有些变调,但此时吃醋的小玉撇开了一向柔弱,反而显得格外生动可爱起来(话说白雪仙的声音不是最美的,但却戏味十足)。她边唱边做身段,作势弄髻投怀,却因病躯不支,喘嘘嘘而跌撞撞,十郎伸手要扶,又被她愤然推开。唱到“斜泛眼波”一句,微点芙颊,轻抛俏眼,还真就用肩“将君轻轻碰”,撞得十郎一个趄趔。其实以小玉这副薄身病骨,如何真个撞得他动,不过是十郎怜惜,不敢站直力抗,只顺着错开一步,就势将小玉扶住。口中微微叹气,脸上一副又痛、又怜、又是无奈、又是宠爱的神情。
就这么几句话和几个小动作,小玉的爱、妒、倔性,十郎的怜、护、含屈,表露无遗。哪用得着人旁白呢。
- 爱碧
前阵子J·A又上八卦杂志封面,但见照片中一张震惊的脸,显得苍老憔悴,颊畔似带泪痕,眸心尽失向日光彩。文章的标题说,是毕彼特欲再婚的传闻,令她失魂落魄。
离异多年,前夫如今感情稳定,与人生儿育女;而她仍如踏在云端,飘飘荡荡,找不着定向。是心理上的不平衡所致?还是如心理分析师所说,根本前情未忘?望见她,觉得心痛心酸,觉得不值,她心里也未必就不明白,只是难以自抑吧。
无可否认,即使我不喜欢茱莉那肥嘴,撇开容貌不提,就气质而言,茱莉确实比珍妮花来得雍容大方,行止间顾盼生色。更何况她年轻多多,这是珍妮无法相比的资本。她保养得再好,到底也是过四十的女人了,肤光容色,对照下不免黯然若失。
听到前夫准备再婚的消息,竟急急打电话去确认,惶切之情溢于言表——写八卦的人忒也忍心。还说,毕彼特再婚的消息或是遵从心理医师建议,予以最后一击,令她死心断念,或从此能接受新的感情,过正常生活。如是,则那男人是最残忍的感情杀手,倘爱到深处顺理成婚还罢了;这等“好意”却谁能消受?
既然如此,再有眼泪也是白流。你既无心我便休,多艰难,也要学会割舍,就算心口的空洞无从填补。
菩萨蛮当时笑伴千山雪,而今漫看帘边月。
悄睡到帘明,隔帘丝雨萦。
深情曾望极,莫若新相识。
底事作浮游,微微意独幽。- 爱碧
我爱吃芥兰,尤其是芥兰心,自然那是最好吃的部分。每回在层层菜叶子下发现一条芥兰菜心,不由得一筷子插进去,挑出来吃掉。
不留意爸爸总夹附近的菜叶子。然后,看见爸爸夹起靠近他的盘子边上的一条菜心,漫不经心地轻轻抖了一下菜汁,却随手拨到我那边去,继续夹旁边的菜叶和菜梗吃。
啊,爸爸……并不是不喜欢吃脆脆的菜心的呢。
--xingxing
要不是前几天叫房屋师傅(Hausmeister)帮我重新调整了一下暖气,这几天实在不容易活下来。在圣诞前夕的某天,天气骤冷。一开始是雪花飘飘,后来落下的是干燥的雪粒,细得像沙子一样,只是它是洁白的。在街灯下,雪沙在地上闪着光芒,像商店布置店面所用的道具一样。除了爱碧,全世界都知道,走在这样的雪地上是最不容易滑倒的,让人觉得踏实。
在我向往着一个白色圣诞的时候,我不知道那一天是欧洲普降大雪的开始,多个欧洲国家陷入雪灾、寒潮。我的朋友飞去西班牙的航班延误,原因是法国大雪,飞机不可能穿越法兰西的上空。第二天看新闻,记者拿着话筒激动地报道莫斯科的气温最低到了-68摄氏度!巴黎的气温也低至零下20多度。那么柏林零下10度算是温暖的了。不知道哥本哈根那边天气如何,认为气候在变暖的专家们有没有带够衣服,会不会因为大雪延误了回家的航班?
想到这里,我走到阳台用力呼了几口气。无他,只是想尽微薄之力,增加一下全球的碳排量,看能不能使欧洲温暖一点。不知道有没有哥本哈根会议的反对者,和我一起做这个有点儿行为艺术的气候实验?
最后,躲在家中制碳的星星,祝大家圣诞快乐!!
- --xingxing常在岸边走,没有不湿脚。常在德国混,也很难不裸奔一次。因为德国人很喜欢天体浴,他们称之为FKK,Frei- Koerper-Kultur,译作裸体文化,就是一帮人在泳场脱光衣服游泳、晒太阳、玩游戏……有的甚至一家大小。上周末跟大伙去柏林附近的一个小镇泡温泉。温泉里倒是可以穿衣服,不过里面的蒸浴按规矩就要脱光光了。我们一行近10人,有男有女,其中一个是刚从国内来探望女儿的妈妈,于是特意到柜台前征询,得到的答复是我们勉强可以穿着衣服进去。在堂里有导游给我们介绍各式蒸浴房,其中他强烈推荐矿物盐蒸浴房,每天下午有特别活动。我们卡准时间,穿着泳衣走出室外,只见前面是一个花园,四周是一个个小木房子。中间的草地上有一水池,一位中年妇人正光着身往身上浇水,看得我们全身发冷。这时候两位中年男士说笑着在我们面前走过,身上连一寸遮挡的布都没有,我们仿佛到了伊甸园。我们感觉到有点不妙,不过天寒地冻中不容我们多考虑,径直就走到矿物盐蒸房。
开门进去,眼前一幕我估计一辈子都难忘:只见一堆人肉分上、中、下三排横陈于我们面前,坐得整整齐齐,密不透风。感觉像电影里集中营的毒气室。我们显然来晚,室内位置已满。不过即使有位置,我们也觉得与这里格格不入,因为一直感到有异样的眼光在逼视我们。第一次穿着衣服被一班不穿衣服的这样打量着,站在那里怎么也不对,只好走了出来。
出来后大家都舒了一口气。不过还是不甘心,立刻又找了另一个蒸浴房,里面是香精浴,里面已经有老少几人,位置比较多,大家可以坐下。不多久一妇人进来,看到我们立刻惊呼:“你们必须出去,这里不能穿衣服……这样不公平……” 我们当中有人跟她理论了一下,过程从略。这是一起典型的文化冲突事件,在德国遭遇过无数次,不过这次在蒸浴房罢了。我们觉得坐下去也没有意思,所以就退回到温泉池。女士们已经对蒸浴失去兴趣,到外面泡盐水去了。男士们想,正好我们单独行动,避免碰到她们的尴尬。于是一行4人,又重回“伊甸园”,把自己脱得精光,披着浴巾,尝试不同的蒸房,什么香精蒸浴、柠檬蒸浴、草药蒸浴,把自己熏得一身馨香。当我们与大家一样赤裸进入蒸房时,确实觉得 “平等”了。见到平时不该见到的景象,在那个情况下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雅,反而觉得健康、自然。大家似乎一下子回到了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之前。当初上帝造人不就是这样的吗?在罪进入到人类之前,一切都是美好的。
我们在不同的蒸房穿梭时,都是光着身子,名副其实是裸奔了。期间我又见到那些矿物盐蒸房的人,他们都在室外,正互相把大块的粗盐往身上抹,然后一一进入蒸房。我突然想到我做盐焗鸡时,也有这样一道工序,就是把精盐均匀涂在鸡肉的身上,腌制数小时,然后放入烤箱。其过程竟然如此雷同!我为我有这样的想像感到罪过。
- 爱碧
前几天看入球集锦,C罗伤愈复出后进了第一球,激动得马上脱衣庆祝,露出强壮的背肌,似乎比在曼联时期更甚。看来,他转会之后还是没停下进取的脚步呢。
当初他执意去皇马,可没少招恚骂——当然,骂得最凶是曼联球迷,皇马球迷是不会骂的。
我一度也恼恨不已,立意把皇马视为死敌,阿森纳和切尔西都排后边儿去。甚至半酸半咸地暗地里咒:在曼联你是有群星拱月,才拱出个双季射手足球先生;看你去了皇马,排着队拈筹儿等上场,还能进几个球!
这小子倒还真的继续进球,也不由得人不佩服。
媒体一向喜欢乱派封号,动辄称“天才”,“妖童”更满世界都是,依我看,真正当得起天才二字的人寥寥可数,C罗可列其一。姑不论他人品如何,其天赋是有目共暏的,综合素质在一众球星中也数一数二。而且他本身相当勤奋,虽然泡妞浦吧无所不欢,对待训练却极认真,从出道至今不过五六年时间,进步巨大,证明他的确没有浪费自己的天才。
好吧我就是对天才没辄。虽然提起其人难免语意恨恨,实则半心半意,并不真的想他埋没。见到他继续进步,表面装作漫不在意,心下实有窃喜。没说出口的遗憾其实是:为什么曼联留不住他?
喜欢一支球队和喜欢一个球星,可以并不冲突;然而中意一个球星的时候,一定会希望自己喜爱的球队能把他纳入毂中。98年欧文出道,惊艳于世界杯之后,我一直在等他去曼联的那一天,这一等竟是十年。范尼出走,我多惋惜呀。卡卡呢,将来有没有可能把目光投向英超?
天下英雄众矣,若能尽数罗致入曼联网中,由长青不倒的老爵爷领军,岂非如意哉!
——帅哥评曰:痴人说梦。
我就说我不该看真人足球吧。还是看帅哥玩实况好了。
- 爱碧
我把杯盖打碎了。
早上在公司冲茶,把杯盖随手边上一放,伸手去按热水时,衣袖不小心拂过,杯盖顺势滑落地上,啪的一声,裂成三块。来不及像正宗广东人那样脱口说句“落地开花”,只是一下子愣住了。手里拿着个没了盖子的茶杯,觉得它很孤单。
这个杯盖应该算蛮有福气的。在之前的公司就摔过一回,那次同事好心帮我递过来,不料却失手漏地上了,是磁砖地,我当时心蹦的一跳。不知为啥杯盖却完好无损,大难不死,我心说这小子命真硬。可多赖活了这一年,终于逃不过亡在主人手里。
记得有次另一个同事见到我捧着茶杯,突然像发现新大陆般,惊叫道:“你的杯子有盖!”我说是啊,那怎么了?他一脸惊诧莫名:杯子有盖,做什么用?
这话把我问呆了。我还真从没想过,要杯盖是做什么用?只是看见一个茶杯,就直觉它应该配个盖子。好比男配女,碗配筷,白粥配油条,鸡蛋配西红柿,拆开了不成双,总觉得少了什么,好不孤单。
我那么喜欢这个茶杯,就因为它配好了个盖子。上下合在一起,天造地设,赏心悦目。每次要喝茶前,自然而然伸手先把盖子掀起搁旁边,动作一气呵成,多么流畅。现在每次伸手,总要尴尬地在杯口上方晾一下,然后才转去抓杯把。将茶就口时,侧眼望向桌面空荡荡的位置,心里想着杯子没了老伴,恁地凄凉。
- 爱碧
窦线娘在我的印象里,一向是有些平庸的。不说梁羽生写过的那么多形色女子,即便在《大唐游侠传》中,女性角色本已不当眼,而她更算不上出众。能立一锥之地,少不得还是仰仗了丈夫段珪璋的气势。
容貌不必说了,梁羽生根本不曾费心去描绘。武艺也不算十分出色当行,虽有“金弓神弹”拿得出手,但一遇上强敌,不免被讥为米珠微光。心胸似嫌不够开阔,空空儿盗去她的儿子,她便对空空儿抱有成见,怀恨甚深,怎么也不肯相信人家好意。其实这倒是人之常情,但看段珪璋同样有夺子之恨,然而还能冷静推敲,认为空空儿不至十恶不赦,不时劝解妻子,到真相一出,结果也如他所虑;对比之下,便显得窦线娘“妇人之见”,颇为短浅。
想梁羽生笔下出过那么多特立独行的女子,而这窦线娘,却十足嫁鸡随鸡的样子,自己仿佛无甚主见,丈夫说什么便是什么。段珪璋要她离开娘家,她就离开娘家;段珪璋不肯助妻舅争雄,她也不敢有异议。比武输给空空儿之后,段珪璋罢斗即走,而五个哥哥临到生死关头,窦线娘虽如万箭攒心,却也只好随夫离开。纵有许空空儿之诺在前,不能为兄报仇,也显得很没有血性哪!
及至看到后面,段珪璋惊闻雎阳被围,飞骑去救,窦线娘追上丈夫,问他:“咱们这就去雎阳么?”段珪璋道:“怎么?敢情你不愿意?你不记得当年南兄弟是怎样舍了性命护送咱们么?”这一句语气甚重,段珪璋对妻子从无如此疾言厉色过,显然情急已极。窦线娘却回说:“正是为了要报他这大恩,所以我才问你啊,你刚才不听得那老人家说吗?据他说贺兰进明不但不发兵,反把南兄弟扣留了。那么咱们是不是应该先到城里把南兄弟救出来?”
正是这几句,让我心头一震。窦线娘随口道来,毫不迟疑,显然口中所言,便是心中所思,这时她所想的不是什么“妇人之见”,她竟丝毫不曾考虑自身与孩子的安危,而如丈夫一般,只想到对朋友如何义气相报。只这么一问一答,显出她侠骨柔肠,有情有义,不愧为大侠的妻子。
她对丈夫事事顺从,并非所谓“出嫁从夫”,而是她自己的信念、对侠义的坚持,与丈夫并无二致。我觉得她没有主见,但其实她的主见,正如丈夫一般。
脱离娘家,是因为她早已厌恶绿林生涯,不喜黑道争霸。段珪璋与空空儿有约,一旦斗输,便不插手王窦之争,何况窦家不顾身份,动手围殴在先,已大大违了侠义精神,再帮下去也十分理亏。段珪璋是如此想法,窦线娘何尝不是?女中豪杰,对“信义”二字一样看得极重,承诺既下,纵痛不欲生,也须守完。
夫妻之间,正是两心如一。
雎阳城破,段珪璋陷于乱军之中,窦线娘明知生离死别,却不能去救,只含泪远远望了一眼,便催马疾逃——以她夫妻恩爱之深,这马鞭一催,比抽在自己心上还痛!她的马车上载着夏凌霜母子三人;与丈夫同生共死,原是此生心愿,然而此际心愿难偿,因为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那便是保护兄弟的妻儿,带他们逃出险地!
段珪璋催她走时,是如此吩咐;她心中所想所执,一直也是如此道理。所以当年段珪璋只身救友,她没有片言劝阻;合家赴雎阳之难,也断不迟疑。及夏凌霜危急之时,她又舍身相护,侠骨天生,英风自成。夫妻二人于生死关头,不约而同选择舍生取义,同心同德,真真难得。
- 爱碧
“敢笑荆轲非好汉,好呼南八是男儿”
段珪璋单骑救人,几乎失陷,幸得南霁云及时来救。南霁云这时在书中是第二次出场,一现身即舌绽春雷,威势惊人,当者辟易;他救友于难,舍生忘死,其义气豪情,亦令人心折。
严格来讲,南霁云在书中分到笔墨不多,列为主角是有些勉强(多少有我私心在内),反倒是他的未婚妻夏凌霜,很有些女主角的范儿。但一看梁羽生为他题的评语:敢笑荆轲胆如鼠,好呼南八是男儿;分数一下子拉了上去。南八好汉,正可与段珪璋相辉映!
南霁云在历史上实有其人,以助张巡守雎阳而留名。韩愈有文写南八事迹,寥寥三百字,其慷慨豪勇跃然纸上。
南霁云之乞救于贺兰也,贺兰嫉巡、远之声威功绩出己上,不肯出师救;爱霁云之勇且壮,不听其语,强留之,具食与乐,延霁云坐。霁云慷慨语曰:“云来时,睢阳之人,不食月余日矣!云虽欲独食,义不忍;虽食,且不下咽!”因拔所佩刀,断一指,血淋漓,以示贺兰。一座大惊,皆感激为云泣下。云知贺兰终无为云出师意,即驰去;将出城,抽矢射佛寺浮图,矢着其上砖半箭,曰:“吾归破贼,必灭贺兰!此矢所以志也。”愈贞元中过泗州,船上人犹指以相语。城陷,贼以刃胁降巡,巡不屈,即牵去,将斩之;又降霁云,云未应。巡呼云曰:“南八,男儿死耳,不可为不义屈!”云笑曰:“欲将以有为也;公有言,云敢不死!”即不屈。——《张中丞传后叙》
韩文中不提家小,那是符合古人描写“孤胆英雄”的习惯;而梁羽生将结局略改,让南霁云战死雎阳,力竭而亡之前,尚牵一缕温柔,以残存之力应声安慰妻子,铁汉柔情,令人又痛又爱。
儿女恩仇情惘惘,丈夫意气骨铮铮
看了好些谈《大唐》的评论,都说第一主角铁摩勒太年轻了,光彩为段、南二人所掩。铁摩勒在书中确然是显得稚嫩,不过他身上有一种“成长”的印迹,却是梁羽生其它作品中少见的。
这种成长,并非指武艺上的长进,也不是纯然年纪上的增长,而是在心智与见识上,从一开始纠缠于家仇私恨,到后来心胸开阔,化仇为友,报国急难,犹如一块璞玉,经过磨练,方成为梁氏典型的泱泱大侠。
他出场时就是一个楞头小子模样,途人有难,他便奋身去救;以为“姑丈”交结官府,便没给好脸色看;一旦知晓是误会,又立即叩头认错,坦直可喜,爱憎分明,已现英雄本色,难怪段珪璋心喜。但他少年气盛,容易冲动,还要经过许多磨琢,才能成就大器。
王燕羽与他的感情纠葛也算劫难之一了。英雄好充,却最怕美人当关,何况这美人还屡次于他有恩。只是这么轻易饶过杀义父的仇人,岂非让人疑他受美色迷惑,重色轻义,怎对得起“侠义”二字?
这就要说到梁羽生对“武侠”的理解。众所周知,梁羽生一向坚持以侠胜武,轻私仇而急国难,方合侠义之道。王燕羽杀窦家五虎乃受父命,她当时只有十四岁,并无忠奸之辨,这是其一;更重要的是,同为黑道豪强,窦家也不是什么好鸟,绿林争胜,手下冤魂又少到哪里去?这也是段珪璋和南霁云都不愿插手这场纷争的原因。铁摩勒毕竟年轻,见识却还不及此,直至多年以后,见窦家也被人寻仇,才想到“我为了义父待我之恩,无时无刻不想为他报仇,却原来我的义父也曾害过许多人命,若然似这等冤冤相报,何时得了?”私仇为小可泯,国仇为大则须永志,为国为民,这才是梁氏侠义的“正解”。
雎阳血战
《大唐》全书不算很长,情节却颇丰,段史义交、王窦争霸、安胡作乱,几条线交织写来,脉络分明。人物也相当出彩,主角之外,空空儿、窦线娘、王龙客这几个角色,也勾勒得极为生动。但雎阳血战一出,动魄惊心,悲壮激昂,如浓墨泼画,足以让人忘掉一切工笔!
这一战已近结局,只占短短两个篇章,然而重心之聚,着墨之浓,竟似盖过前面三十几回。壮士报国,无力回天,然而义烈之风可感,浩然之气长存,精魂已留青史!
贼军纷纷扑来,段珪璋仰天大笑道:“段某今日死得其所,死亦无憾!南兄弟,咱们又可以相见了!”他不甘受辱,将全身精力凝聚,反手一拍,登时自断经脉而亡!……不久,张巡也因众寡不敌,自杀不成,被贼所擒。后来,令狐潮屡次劝降,张巡总是骂不绝口,终于与许远一同就义。张巡的随从护军三十六人,或战死,或被擒,被擒的也无一人屈节。后人有诗赞曰:“张巡许远同尽忠,正气浩然昭日月。从死不独南与雷,三十六人均义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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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上不过是两个女人,三个小孩,但却是两个丧了丈夫的女人,三个失了父亲的小孩。唉!这辆车子“载”着的悲伤,不是太过沉重了吗?
悲壮过后,笔锋一转,突然写到生者的悲伤。是啊,战争残酷,无论谁得胜利,苦果却总是由百姓承担。对常人来说,死去纵留名,生者空余悲,不是也太沉重了吗?
- 爱碧
最近在重读《大唐游侠传》,读得极慢,却比以前仔细。正读到段珪璋闯安禄山府救人,一场恶战,惊心动魄,史逸如自戕全义,段珪璋浴血刺仇,几不幸免,读至紧张处,真个呼吸欲停,却忍不住情怀激昂。
梁羽生写《大唐》,便是这种基调:慷慨悲壮。虽穿插有儿女之情,却显得情短,殆为豪侠之气所掩。有唐一代最慕豪侠,唐诗中对游侠的赞颂之力堪称空前绝后,以李白为例,一介天真书生,尚矜义任侠,仗剑交游,渴慕军功;中唐以降,盛世转衰,豪强纷起,在这多难世道中,人心所望,更是思慕那重义轻生的游侠壮士。
豪荡使气,磊落不羁,尚武犯禁,然而到国家百姓危难之时,自当挺身而出,舍身全义,方称侠名。
“可使寸寸折,不能绕指柔”
《大唐》的主角,通常认为是铁摩勒,但我觉得应该算三个主角,第一个正是段珪璋。论笔墨,写段珪璋的篇幅不少于铁摩勒(尤其是前三分之一的章节);论人物,段珪璋恩怨分明,胸怀磊落,不慕权名,不畏权势,铁骨铮铮,义气干云,不负第一代“大侠”之名。
他甫登场时,并不见如何出彩,甚至显出畏缩之态,遇见安禄山的仪仗队,竟然“低首疾行,把老羊皮袄的领子翻过来,蒙着了头,好像害怕寒风,显得瑟瑟缩缩的样子”,连显威救人的机会也错失了。接下来躲入史家,又呶呶亟思速逃避祸,一点胆气都无,令人不由心生鄙夷:咄,此人空长了一副豪客相貌!
反而是史逸如显出些气魄来,安禄山果然派人来史家寻仇,而这一介书生,肝胆照人,居然冒认了好友去虎穴。惊闻恶报的段珪璋,第一次真正表现出豪气来:
忽听得一声长啸,段珪璋的声音朗声吟道:“宝剑欲出鞘,将断佞人头,岂为报小怨,夜半刺私仇,可使寸寸折,不能绕指柔!”弹剑悲啸,宛若龙吟,大踏步走上台阶。
这时已是曙光微现,但见他须眉怒张,双眼火赤……
何等豪情,何等气势!大丈夫能屈能伸,诚非虚言,他为了家人的安宁,对过去得罪的小人,惹不起不妨躲得起;岂料连累朋友,则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下怒发冲冠,纵知龙潭虎穴、刀山火海,也要拼死去闯。再倒回去看,他之所以坚拒妻舅助拳之邀,原是不想蹈入绿林争霸事中,不肯助豪强而凌弱小,绝非怕事的举动;两相对照,欲扬先抑,一个原则分明、铁肩道义的侠客形象凛然树立。
史逸如与段珪璋的交情,令人动容。二人比邻十年,又方结为儿女亲家,然而史逸如对段珪璋的来历本事,竟然一无所知,只知他通晓武艺,是个“乡下武师”。了解如此浅薄,而成知己,不过意气相投,相交在心而已。想一恂雅儒生,手不能提、肩不能挑,尚有此义勇,从容为友挡难,其高风亮节、耿耿狷介,真是可歌可泣。有友若此,朋辈能不英雄!
- 爱碧
——推理可以发掘真相,但不可代替真相本身。
以前看梅森探案时,我印象最深的是,同样一些证据,由不同人去解释,可以得出完全相左的结论。从逻辑学来说,三段论是必然正确的——假如前提只有那么两个的话。可惜世上充满了不合逻辑的变数,以及人心的主观臆断,所以逻辑的衍生物——推理也就显得不那么可靠了。
《时间的女儿》作者约瑟芬·铁伊,试图以推理为武器与历史对阵,并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效果——至少,读过这本书的人,会觉得作者言之成理,相较之下,历史的疑点是如此刺眼。然而,历史的谬误是否能反过来证明推理的真确?
推论有理,便直接等于真相吗?
铁伊在书中提出了一个名词:汤尼潘帝(现象),并以之贯穿首尾,作为以讹传讹的代名词。汤尼潘帝(Tonypandy)是南威尔士一处地名,这里是指1910年当地发生的一次暴动事件。据说当时任英国内政部长的邱吉尔派遣军队开枪镇压罢工抗议的矿工,造成数百人受伤,但铁伊借笔下主角格兰特警长之口,指出实际情形是邱吉尔改派首都警察去支援,他们除了雨衣什么都没带,而冲突中也只有一两个人流了鼻血。这一类似闹剧的场景经过别有用心的渲染,便成了邱吉尔“暴政”的证据之一,以致他长期以来受到当地居民的仇视。
平淡的事实往往不受欢迎,喜好猎奇的人们总偏爱夸张渲染的传闻,这在现实中的确俯拾皆是。但另一方面,铁伊描写汤尼潘帝事件时,其斩钉截铁的语气却令我有些疑惑。“汤尼潘帝”作为背景事件,以一种理所当然的口吻被提及,铁伊完全不曾试图解释,这“真相”是从何得知。是她认识的人曾经亲历?媒体事后揭发?当局澄清事件?完全无从稽考,铁伊的态度表现得仿佛这早已众所周知。我尝试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找到比较详尽的资料,都提到暴动中有一人事后死亡,包括警察在内五百多人受伤,确无军队开枪镇压之事,但也不像铁伊说的那般轻描淡写,所谓警察没带武器、伤者只是流了鼻血云云,更是找不到所本。(当然,我查到的资料有限,或有失言,熟悉英史的朋友不妨指正。)这么看来,如果说某些人因某种目的极力夸大其词,那么铁伊是否又因她自己的目的而故意轻慢其事呢?
或者,她是否也如托马斯·摩尔一般,仅采信了某些人的一面之辞?
铁伊为理查三世翻案的过程,可谓推理缜密,然而若在这与理查并无直接关联,却可紧扣主题的例证上出了纰漏,不免引人生憾,甚至连带对本书的结论产生怀疑。
据说苏东坡少年时科试,在答卷上杜撰了几句圣人的对话,以为论据,考官不知出处,唯恐自己才疏,便放了过去。这是苏轼才高胆大,然而就正理来说,论据若有虚假,结论真伪便直接受到质疑。《时间的女儿》作为小说,推理过程或许无懈可击,但作者展现出来的材料往往有所拣选,可能并非全部事实,由此一想,结论也未可看得太过可靠。
- 爱碧
考完试就觉得累,脑袋昏沉,眼皮涩重,仿佛这段时间以来勉力压抑的疲倦,突然间爆发出来。压力稍松,精神反而紧绷了。
这压力不是来自考试本身。我知道,是新工作的压力。
我已经很久不曾觉得在工作上有压力了。之前两份工作,前后做了近四年,都游刃有余,主要因为环境宽松,人事关系简单,让我能保持心情愉快。现在的公司,同部门的人比以前多,表面上相处还不错,但偶然间得知其实背后有人做小动作,心里颇无奈。我一直不能适应这种“办公室政治”,也不想胡猜那人是谁,只是告诫自己别再给人拿把柄了吧。自己也是做得不够好的,才让人有话讲呢。
精神上渐渐积累了倦怠。不想抱怨,但发现时,已向不同人发了不少怨言。当然没有把话说全,就像现在这样,欲言又止。想想还是把那些怪话藏在心里,换上笑颜。谁又没个一两件糟心事呢,何必多拿怨气烦难人。我的神经还是弹性很大的,自己调调弦也便松弛了。
只是今晚的月亮,如何是蓝色的?
沉在暗暗的云里,没有光。
这一刻意志消沉不愿面对,不如想象以后。想养一条大狗,从它小小时,便带在身边亲着,爱它疼它教养它,贴着它的心长大。不开心的时候,也许隐藏得太好,没有人发觉,可它就是会知道,跑过来挨挨蹭蹭,直到把你逗笑。或者把脑袋搁在你大腿上,眼巴巴朝上瞅着你,伸嘴巴亲着你,叫你心都化了。胸臆间那股硬硬的郁气,不知不觉软了消了。
哎,想着又觉得开了心来。命中注定你是我的,我等着你来。
- 爱碧
一进浴室,总觉得有股尘土的味道。上次沙尘暴的光景实在吓人,之后妈妈还三不五时地警告“电台说又有了啊”,虽然听过几次也就当狼来了处理,可毕竟心理阴影抹不掉的,赶紧还是把窗关上。到楼下晃晃,天色却是明媚,阳光懒洋洋洒进后院,给花坛里的花草铺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不算茂密的枝叶间,有几株花枝秃了,是妈妈剪了来插在屋子里。
明亮的光线透过百叶窗帘,斜斜照进客厅,空气中飘着静静的微尘。一切没什么异样,只是一个天气很好的日子。嗯,难道能把阳光的味道都误认为风尘味,我就这么草木皆兵?
我又上去把窗户打开。却还是一股子尘味。
风吹幡动,佛曰心动。那么嗅到尘味,是因为浮尘蔽心吗?
- 爱碧

早上醒来,觉得气氛古怪,往窗外一张,吓了一跳。天色殷红,映在眼底一片血色,空中雾气飘浮,如同铺天盖地一张血网,不祥之至。
第一个念头是:起山火了?可是又闻不到什么可疑的气味,只是觉得空气有些窒闷。
出门时天色渐亮,血光稍褪了些,但仍红得诡异。风乍紧乍停,雾却始终缭绕不散,目光及处翳翳蒙蒙,连呼吸都觉压抑,感觉不似普通的雾,而像大片浮尘。
天低欲压,怪风呼啸,人如梦魇。
这是
末世降临了吗?
抑或
史提芬京如愿君临?
从公司的窗口望出去,满天灰意浮浮,尘雾天一直持续了半日,到正午才散。去到街上,大吃一惊,满目所见,楼房、地面、车身、树顶,皆铺了一层薄薄的红土,甚至行人身上也有,整个城市,可真成了名副其实的万丈红尘。
据说这沙尘暴是源自昆省西部的两条河流,因汛期泛洪,遇上暴风,河底沙泥即随横风南下,一夜间席卷悉尼。
昨晚豪雨一宵不止,风声呜咽,一觉醒来,惊见天地变色。天因何事哭泣?竟至眼中有泪都成血。









